品牌vi形象設計是創造商品高附加價值的方法。從消費層次來看,人的消費需求大體分為三類層次,第一層次主要解決衣食等基本問題,滿足人的生存需求;第二層次是追求共性,即流行、模仿,滿足安全和社會需要。這兩個層次的消費主要是大批量生產的生活必需品和實用商品,以“物”的滿足和低附加值商品為主。第三層次是追求個性,要求小批量多品種,以滿足不同消費者的需求。前兩個層次解決的是人有我有的問題,而第三個層次則滿足人無我有、人有我優的愿望;這種“知”的滿足,必然要求對應高附加價值的商品。
20世紀80年代以來,許多國家都跨入了設計時代;品牌形象設計時代的到來,意味著世界經濟正由“物的經濟”向知的經濟”發展。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設計時代意味著附加值的時代。
知識鏈接:商品的附加價值
商品的附加價值,是指企業得到勞動者協作而創造出來的新價值。它由銷售金額中扣除了原料費、勞動力費、設備折舊費以及人工費、利息、稅金和利潤等組成。
附加價值問題我們在生活中時常遇到,同一商品,名牌的價格與非名牌相去甚遠,一塊“上海”牌手表與瑞士勞力士表(ROLEX)的價格天懸地殊。包裝的差別也能夠造成價格的懸殊,國產的一些商品到了國外貼上名0 1953 1963 1973 1978
日本服裝設計生活方面的調查結果圖日本數理研究所發表品牌商標設計或換上包裝形象設計便身價倍增等現象,都是附加價值的作用。消費者不僅僅依靠顯而易見的商品功能上的優點,還要根據其視覺上的新穎度和社會階層的標記屬性來作出購買決定,而設計師正是將這些“附加價值”注入到商品中去。
事實上,商品的價值有多種。例如一種新設計包裝的香水少量上市時,除了使用價值以外,還具有“稀有價值”,此外還有“觀念價值”“設計價值”“信息價值”等。因此,高附加價值不僅僅是從機能方面考慮,還必須將功能(Function)、材料(Material)與感性(Sensitivity)三者統一考慮才行。一般來說,F.M.S.值越高,則附加價值越高。
眾所周知,日本時裝價格不菲。大陸時裝即便做工、款式同樣精美,價格上也不可望其項背。原因在于日本時裝的設計思路上--日本時裝決非為大批量生產而設計。它每一種新設計的款式一定只生產極有限的幾件,而這一極小批量還不會在同一市場上出現,也許兩件在巴黎的時裝店,兩件在紐約,又有兩件投放在羅馬。這是小批量設計創造高附加價值的方法
企業的CI設計也可以創造高附加價值。一旦CI形象成功樹立,名牌、名人、名品、名地便保證了高附加價值的實現。著名企業還常常利用其名牌商品,再設計、開發配套的系列產品。這樣,新產品容易一舉成功,同時也具有高附加價值。設計作為創造附加價值的手段,還能提高信息的價值,將最新信息寓于設計符號之中。
設計往往結合了最新的科技成果,運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來開發新產品。它還可以將傳統與現代相結合,把握市場的文化脈搏與經濟信息,針對不同消費層的消費心理和經濟狀況,開發出適應不同消費者的商品。這都是設計創造高附加價值的表現
此外,品牌設計的藝術內涵是創造高附加值永遠的保證例如,鬧鐘的功能是計時,當然它必須考慮人體工程如聽覺效果等,但鬧鐘的形式美及其象征信息卻是變化多端、層出不窮的,從而鬧鐘的設計可以不斷地推陳出新藝術的想象和直覺最后落在商品的附加價值上,優秀的設計提高商品的附加價值;反之,拙劣的設計則有損于附加價值。當今高度發達的信息交換使得很多高科技成果很快為全人類共有,因此創造高附加價值的商品競爭主要依靠設計競爭。設計在附加價值問題上突出地表現出其價值手段的功能。
蘇州品牌設計的價值意義還表現在設計的價值工程上。價值工程尋求的是功能與成本之間最佳的對應配比,以盡可能小的代價取得盡可能大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提高設計對象的價值,正是價值工程的根本任務和目的,可以說價值工程是一種設計方法。
設計的價值工程尋找出最佳資源配置,如俗話所說的“好鋼用在刀刃上”。例如高級賓館的設計,它的大堂國際會議廳、總經理辦公室等,一定是用最上等的建筑材料和裝飾材料;而一般職員的工作室、內部圖書室等建筑師則會考慮相應次級的選料。
產品設計中,生產工藝、工程、服務也追求一種綜合配置,它的各個組成部分也是力求最佳配比。如果一臺電視機的顯像管壽命是15年,那么它的其他元件的壽命也應與之相對應,以免造成資源的浪費。日本的產品設計在“廢棄律”方面是最典型的代表。這便是通過以設計對象的最低壽命周期成本實現使用者所需功能,以獲得最佳的綜合效益。設計師必須具有對于經濟性的敏感。在任何設計中,設計師都應樹立提高功能成本比的思想。凡為獲取功能而發生費用的事物,均可作為價值分析的對象。設計的價值分析保證了以最小的投入獲得最大的效果。1設計作為一種措施還可以解決成本上的難題,從而受到企業和消費者的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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